根据新聘期岗位和人员变动情况,结合实际工作需要,在充分酝酿和与组织部门研究的基础上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相关规定,机关党委对支部设置进行了相应调整(调整情况详见下表)。各支部要尽快召开支部会议,做好支部书记选举、支委会换届和本支部人员调整工作。在支部会议召开前,需向机关党委报送支部换届申请,机关党委同意后,方可开会。请各支部于 3 月 10 日前将调整后的本支部的换届情况及人员名册发送到 jgdw@sjzu.edu.cn 邮箱。
附件 1. 机关党委支部调整方案 2. 支部党员名册